青海省药监局全面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活动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蒋红瑜) 5月31日,记者从青海省药监局获悉,该局于5月下旬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于6月至8月结合年度培训计划,安排部署全省监管人员及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工作。
《方案》显示,青海省药监局指导并要求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县级监管人员和辖区内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使用管理相对人的培训工作,重点对《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生产、经营与使用、不良事件的处理与召回、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逐一解读,确保各级监管人员和管理相对人全面掌握《条例》相关规定。
《方案》要求,9月至12月,青海省各级监管部门要提早安排部署年度宣传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全国《条例》知识竞赛、“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八五”普法等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互联网、手机等媒介作用,深入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主动宣传《条例》的新制度、新举措、新规定、新要求,打牢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基础,强化公众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据悉,今年以来,青海省药监局结合实际,已先期开展了系列宣贯活动。4月8日,组织观看由国家药监局指导、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中国医药报社承办的《条例》首场线上公益宣贯会;5月19日,青海省药监局主要负责人带队调研指导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月24日,组织相关部门以及10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代表,召开实施《条例》宣贯工作座谈会,积极营造舆论氛围,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青海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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