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公开征求《消费品使用说明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

  • 2026-03-30 21:00
  • 作者:
  • 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3月30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消费品使用说明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全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消费品使用说明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化妆品(含牙膏)质量安全监管,经国家标准委批准立项,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和《牙膏安全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见附件3)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6年3月30日—5月29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反馈至hzpbwh@nifdc.org.cn,并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化妆品通用标签—意见反馈”或“牙膏安全通用技术要求—意见反馈”。


  附件:1.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


  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牙膏安全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4.牙膏安全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意见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6年3月30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附件5.doc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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