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
5月13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全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5年第19号)
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3年)》(国家药监局通告2023年第33号),形成《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5年)》,现予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5年)
国家药监局
2025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宋莉)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中国医药报社2025年“新春走基层”工作获表彰 一人获评全国性行业类媒体优秀个人
4月25日,中国行业报协会公布了2025年“新春走基层”活动优秀报道团队、优秀个人和优秀作品的获奖名单。 2025-04-28 10:14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33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08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