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局公布2016“打假成绩单”

  • 2017-05-31 09:52
  • 作者:邢荣勤
  • 来源:中国医药报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安徽省局向社会公布“2016十大食品药品案件”。其中,涉及药品3件,食品6件,包括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生产销售假劣产品、无证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以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医疗器械案件1起。
  

1.安徽佰康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虚开发票,虚构药品流向案。已被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2.安庆艾立信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有效证件过期,食药监部门依法按照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查处。


3.六安市金安区中医神志病院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擅自配制中药制剂并用于就诊患者。食药监部门依法按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中药制剂案查处。


4.阜阳市徐某在临泉县艾亭镇经营狗肉馆,为吸引顾客,非法购入罂粟壳粉末放入烹制的狗肉内。徐某已被临泉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5.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在两家餐饮单位无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下,仍为这两家单位提供平台服务。
  


6.合肥市陈某、郑某等人租用民房,大量生产假冒品牌白酒,涉案金额200余万元。陈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余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11个月(含缓刑)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7.宁国市艺然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情况下,从亳州中药材市场购进枸杞、红枣片、桂圆肉等干货食材原料,擅自生产“兰诗家”牌五味红糖块、小黄冰糖等在淘宝网上销售。
  

8.蚌埠市感恩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食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被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及2台喷码器,并处罚款。
  

9.邹某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牛肉、牛杂等产品。邹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10.合肥瑞诚医药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体外诊断试剂。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该公司还提供虚假证据。该公司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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