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发布规范网络人参市场秩序提醒告诫书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发布《关于规范网络人参市场秩序的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进一步规范网络人参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低价倾销等行为。
《告诫书》提出,严禁销售假冒野山参、林下参以及拼接参,不得实施以低年份人参冒充高年份人参,对人参进行染色、涂蜡、增重或其他使用化学物质处理等行为;严禁加工和经营低于产品承诺质量标准的人参及人参制品,生产经营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人参或人参制品等行为。经营者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最高可处货值金额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告诫书》明确,严禁发布虚假广告、虚标年份,夸大宣传功效,宣传或标注“长白山野生参”或“野山参”但实际为非野山参,伪造鉴定证书和检测报告等行为;严禁以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用户好评度和店铺信誉误导消费者等行为。经营者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最高可处20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告诫书》要求,电商平台应加强对商家资质、宣传内容和产品信息等方面的审核和监测;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及时下架相关产品,情节严重的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不得删除或屏蔽消费者真实反馈。(叶阳欢)
(责任编辑:宋莉)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