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双辽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检查

  • 2024-09-09 14:03
  • 作者:叶阳欢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期,吉林省双辽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特殊药品经营行为,严防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双辽市市场监管局在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施常态化全覆盖安全监管的基础上,与市公安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围绕“防范新型毒品对青少年危害”主题,重点检查校园周边药品经营企业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进、验收、储存、使用各环节是否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是否规范存放、按规定剂量销售并做好销售记录台账,是否存在未严格审验登记购药人身份证信息、未按照国家规定限量销售并做好销售记录、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及超范围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等问题。


  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向从业人员再次强调自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购买、邮寄、运输右美沙芬、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等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严格落实药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增强自律意识,诚信守法,确保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此次联合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0家、个体诊所1家,检查发现,绝大部分经营、使用单位均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能够落实“五专”要求,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验收记录,但也存在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未专区陈列等问题,针对发现的细节问题,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现场指导并整改落实。


  双辽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检查力度,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导致相关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引发药物滥用或造成其他危害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有效保障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用药安全。(叶阳欢)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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