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撑起一片安宁的药品网络销售空间——写在《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施行之际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我们迎来全新的药品网售时代。
天地之大,黎元为本。药品是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与人民群众健康息息相关。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多次对药品监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作出系统部署,将药品安全监管纳入公共安全治理体系进行强调。此时此刻,站在全新的起点,我们清晰而深刻地认识到我们的初心和使命——方便群众购药,确保用药安全。
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是及时完善对医药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保障药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的重要方面。既要“操其要于上”,加强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也要“分其详于下”,把握工作着力点。《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明确各方职责,为药品网络销售明晰规则,划出红线。目前当务之急是将《办法》落实落细落地,切实织密守护药品安全的责任网。
确保药品网络销售安全,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是根本。网络虽然是虚拟的空间,但药品网络销售却是实实在在的药品经营行为,容不得半点虚假,掺不得半点水分。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要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切实守法经营。要具有药品销售资质,确保具备保证药品销售安全的能力;要配备指导用药的药学专业人员,确保用药安全合理;要严格审核查验药品处方,确保处方药使用安全;要严格执行药品网络禁售清单规定,严控重点药品流弊风险;要严格执行有关规范,确保运输过程中药品安全。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是距离群众最近的药品安全责任人,是守护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一环,要时时刻刻将药品安全放在心头、排在首位。只有这样,群众用药才能有安全可言。
确保药品网络销售安全,第三方平台落实管理责任是关键。第三方平台不仅是药品网络销售的重要参与者,更承担着“管理者”的角色。“管理者”就要有“管理者”的作为,“管理者”就要有“管理者”的担当。要有匹配药品专业性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有能力管;要设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确保有人管;要把住平台入驻审核关,确保真正管起来;要严格监测平台入驻者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确保真正在管;要及时发现平台上存在的违法行为,确保管得住;发现违法线索后,要及时报告药品监管部门,及时配合处置,确保管出实效。群众对平台的依赖源于便捷,而信任源于安全。要实现长远发展,平台必须始终将群众用药安全放在首位,将群众生命健康放在心头,切实承担起保障用药安全的责任。
确保药品网络销售安全,监管部门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是保证。相较于传统药品销售,网络药品销售具有跨地域性,存在虚拟性、违法行为更加隐蔽等特点,对监管提出更高要求。药品网络销售监管既要有未雨绸缪之深谋远虑,下好保障用药安全先手棋;又要具严惩违法之霹雳手段,树立保障用药安全之权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做好划分事权监管基础上,主动靠前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因地制宜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共同筑牢药品网络销售安全底线。要与时俱进,积极适应监管需要,建强统一完善的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发挥技术优势,实现“以网管网”。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药品网络销售涉及环节众多,唯有各环节各尽其责,共同努力,方能撑起一片安宁的药品网络销售空间。面对复杂的环境,所有药品网络销售参与者都须不忘初心——网络销售药品,要方便,更要安全。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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