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 2021-11-04 16:10
  • 作者:叶阳欢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于10月28日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开启了吉林省药品安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若干措施》从10个方面明确了28项改革措施。《若干措施》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党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政同责。推动建立省以下药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强化属地管理,形成保安全、促发展工作合力,充分体现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方向、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和完善治理机制的政策导向。建立省市县三级检查员队伍和药物警戒体系,突出构建药品应急体制机制,逐步实现药品安全风险的及时监测、准确研判、科学预警和有效处置。加快建设“智慧监管”,提升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建立信用等级评定机制,探索建立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全面提升监管科学化水平。


  《若干措施》强调,要推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建立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法规体系。加强执法检查装备配备,强化省药监局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稽查协同,加强行刑衔接、行检协作,提高案件办理效能。有序开展药品网络交易监测,将涉药违法案件查办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评,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加快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若干措施》要求,要加快吉林省中药材地方标准制修订,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发扬。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研审联动工作机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搭建创新医疗器械沟通平台,重点解决制约吉林省医药产业注册申报环节的突出问题,加快新产品上市进程。着力推动吉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提档升级,为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发挥长春空港药品进口口岸作用,促进吉林更高质量开放发展。强调技术服务、政策扶持和协同创新,提升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叶阳欢)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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