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人,器械定期风险评价报告这样写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7月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定期风险评价报告撰写规范的通告(2020年第46号)》。全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定期风险评价报告撰写规范的通告(2020年第46号)
为落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有关要求,规范并指导医疗器械注册人撰写定期风险评价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定期风险评价报告撰写规范》,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定期风险评价报告撰写规范
国家药监局
2020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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