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启动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集中换证工作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1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启动全区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集中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
图为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集中换发“两证”启动会议现场。(马少宾 摄)
据了解,在11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停止换发“两证”(即《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前,已受理换发两证申请的企业70余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行政许可审批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两证”换发周期,今年年底正好赶上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两证”换发高峰期,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于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后,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相关事项按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执行,即只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再换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对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负责人解释,这一政策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减轻负担,但不再换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不意味着对企业监管力度的降低,而是将定期的认证检查变为常态化的抽查,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更加严格。
此外,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放管服”相关要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牵头,抽调全区药品GSP骨干检查员,对已受理申请换发“两证”的企业集中开展现场检查。12月1日起,检查组分赴南北疆、乌鲁木齐等地区开展检查工作,以保证全区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集中换证工作顺利开展。
在11月29日召开的集中换证工作启动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副局长王忠民表示,药品安全重于泰山,在换证现场检查中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以人民为中心,顺应健康新疆需要,坚持依法行政,秉承“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的监管理念,有效控制药品流通领域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王忠民要求,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检查标准进行检查,认真执行国家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依法行政,务必守住药品安全的底线,同时要助推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换证工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负责;零售药店和连锁门店换证工作则由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也将于近日启动。(马少宾)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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