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优先调入重大疾病治疗用药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记者落楠) 3月1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预告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的启动。依据方案,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将被优先调入。
调整工作遵循四项基本原则,分别为坚持以维护参保人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保基本的定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专家评审制,坚持统筹兼顾。此次调整将适当扩大目录范围,充分发挥西药和中医药各自优势,统筹考虑西药和中成药数量结构和增幅。
药品目录调整涉及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方面,具体包括药品调入和药品调出两项内容。中药饮片采用准入法管理,国家层面调整的对象仅限按国家药品标准炮制的中药饮片。
调入的西药和中成药应当是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上市的药品。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根据药品治疗领域、药理作用、功能主治等进行分类,组织专家按类别评审。对同类药品按照药物经济学原则进行比较,优先选择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
调入分为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两种方式,在满足有效性、安全性等前提下,价格(费用)与药品目录内现有品种相当或较低的,可以通过常规方式纳入目录,价格较高或对医保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应当通过谈判方式准入。药品目录内原有的药品,如已被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应予调出;存在其他不符合医保用药要求和条件的,经相应评审程序后可以被调出。
按照工作程序,常规目录和拟谈判药品名单将在今年6月发布。经过6~7月的谈判阶段后,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在8月发布谈判准入目录,将谈判成功的药品纳入药品目录,同步明确管理和落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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