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严格排查药店风险隐患
“OTC指的是什么?”
“非处方药。”
“那为什么这个标签标示和保健食品类混放在一起?”
2月2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处长封讯带队,对呼和浩特市药品流通企业开展例行检查工作。在赛罕区世纪四路明图大药店,检查组人员发现了该药店药品分类区域标签标识混用问题。
“这个分类区域标签就是要告诉消费者这个区域摆放的是什么,绝对不能混合使用分类区域标签。”检查组人员说道。
“这个我们没有注意到,我们马上重新打印,规范分类区域标签。”现场,该药店负责人立即撤下了所有不规范的分类区域标签。
在赛罕区世纪四路国大药房九合永龄堂104店,也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例行检查工作组人员发现该药店销售产品摆放不规范。“这个区域是保健食品销售区,但是通过检查发现,这个区域既有保健食品又有普通食品,还有药品,这个是不规范的。”
“我们马上对这些产品进行分类分区。”该药店店长现场组织店员开始整改。
现场整改过程中,为了让店员精准识别产品分类情况,检查组人员现场做了指导。
“比如这瓶蜂蜜的标签表上,有功能主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号,有国家GMP证书号,执行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执行,这瓶蜂蜜就是按照地方中药饮片生产的,应该按照药品销售,所以应该摆放在中药饮片销售区。”
在一上午的例行检查中,检查组人员共对4家药品购进渠道、冷链管理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点、对药店药师违规“挂证”行为、远程审方销售处方药品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不规范、违规行为均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中国食品药品网记者 杨燕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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