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强药品采购使用管理
记者2月12日获悉,上海近日专门下发通知,严禁医疗机构要求企业返点、返利行为;医疗机构按照合同购销药品,不得进行“二次议价”。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上海严格对药品及采购发票进行审核,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此外,对通过带量采购、谈判、定点生产等方式形成的采购价格,医院不得另行组织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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