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启动新一轮医疗机构药品采购
开栏的话
作为医疗机构药品购入的唯一方式,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已成为医药企业经营销售的重中之重。尽管肩负革新医院药品采购模式,实现采购专业化、社会化和信息化,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大任,已走过十几年历程,但药品招标采购还在探索,有待完善,力求构建起科学合理的运作框架。
2014年是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大年,除广东、上海等少数省份以外,大部分省份将陆续开展新一轮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本版特开辟“招标采购进行时”栏目,即时通报各省、市、区招标采购信息,报道和解读相关政策,多视角展现药品招标采购进程。
——编者
□ 本报记者 胡 芳
2月16日,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正式发布《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公告》,并同时挂出《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药品目录》、《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竞价议价药品目录》3个附件。这是继2013年12月31日发布《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后,该平台发布的又一个公告。据此,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正式启动。
较之其他省份,湖南省此次药品招标采用的是“一次成型”、“一标到底”的方式,即将基药与非基药招标放在一个“盘子”里进行。
根据《实施方案》,湖南省辖区内所有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为本次集中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由基层医疗机构代采购。除了基药外,“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其他药品全部纳入本次集中采购药品目录”。
此次湖南省药品采购目录共分为直接挂网药品目录、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湖南省增补品种)采购目录和非基本药物采购目录。直接挂网药品目录由临床急救、廉价普通和供应紧张及国家定点生产的药品组成;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则分为定点生产的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类大输液采购目录和其他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目录两部分。
大输液在此次基药招标中显然处于特殊地位。根据《实施方案》,大输液按包装材料区分,基层医疗机构只采购基本药物剂型规格的玻瓶和塑瓶包装,其他包装材料和剂型规格的大输液纳入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的竞价/议价药品采购目录。在采购过程中,包装材料为玻瓶、塑瓶的大输液继续探索实行“定点生产、统一价格”的方式,参照2011年湖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中标结果挂网;临床供应短缺的大输液品种,参照2011年湖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中标价格,纳入直接挂网药品目录采购。其他包装材料的大输液采用竞价/议价采购方式。
《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基本药物采购适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一次性完成招投标,同时确定基层医疗机构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集中采购中标品种。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非基本药物,湖南省此次招标采用的是“双信封+综合评审+两轮竞价”的模式。根据《实施方案》,进入商务标综合评审报价有效投标人3个以上(含3个)的药品,采取两轮综合评价淘汰。第一轮报价后,按综合评价得分(经济技术标得分×65%+价格得分)按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二轮报价入围品种(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第二轮报价后,重新计算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拟中标品种。其中,属于基本药物采购目录的药品,全部作为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采购拟中标品种,并将报价最低价、次低价作为基层医疗机构采购拟中标品种。
“虽说中标率至少在50%以上,但两轮报价啊,投标人的噩梦啊!”有业内人士如此感叹。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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