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有助于提高食药行政执法水平
打造执法干预“防火墙”
行政执法部门大都隶属于同级政府,执法活动接受同级政府领导,同时还要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指导,因此,防止执法干预十分必要。据相关调研显示,在当前的食药执法活动中,行政处罚案件受到执法干预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要破解这一难题,除了及时出台类似于遏制司法干预的规范性文件外,建立稽查执法信息系统不失为一种有益尝试。按照稽查执法信息系统的设计理念,一旦案件程序进入相应环节,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非经法定授权,案件处罚进程将不可逆转,这为杜绝人情请托和执法干预提供了可能。实践中,执法干预往往发生在案件进入处罚阶段,“不罚不找、一罚即找”属于普遍现象。将行政处罚案件引入稽查执法信息系统,有利于防止执法干预,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必将有效提升食药行政执法水平。
提升食药案件办结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时限普遍较长,充足的时间是行政相对人实现合理诉求和维护合法权益的基本保障。但毋庸讳言,部分案件办理时间的拖延,是由办案人员主客观因素造成的。案件办理时间拖延,一方面让当事人旷日持久地在案件办理中耗费精力,另一方面也让行政执法部门疲于应付来自各个方面的行政干预压力。建立稽查执法信息系统,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实现案件办理的网上运行和快速处理,已经成为时代发展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网上办理案件有利于执法人员就地就近快速处理案件,有利于领导快速签批案件,最终实现办理案件的提速提效。根据稽查执法信息系统设置,一旦时限临近,系统会及时提醒;考虑到打字录入案件的繁复,前一个程序已经填写的项目,在下一个环节再次出现时,系统一律实行代入原则,无需重复填写,大大降低了手工作业的劳动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
增强执法办案规范性
近年来,随着食药监管体制改革的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员变动十分频繁,从执法人员数量上看,食药监管力量确实有所增强,但是大量新增人员进入食药监管部门,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食药执法的专业水平。建立稽查执法信息系统,则为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和执法资源,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物质可能。根据系统设置,稽查执法信息系统内部配有内容翔实充分的“案由库”,可以随时查阅、调取,这就使食药执法由复杂趋向简单,由冗长趋向简洁,在实践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由于稽查执法信息系统“固化”了执法程序,使执法办案有了规范的模式可资参考,有助于执法人员规范办案。
提高统计工作准确度
近年来,国家总局高度重视执法案件统计工作。建立稽查执法信息系统,根据办案流程,案件办理信息将可自动形成分类数据,实现实时传送,这将会大大提高执法案件统计工作的正确率和及时性。在稽查执法信息系统里面,案件办理进行到了哪一个环节,采取了什么执法手段,系统都有准确记载。上级部门需要掌握案件数据,可以通过网上调取,实现一次性汇总。这不但可以减轻统计人员的工作强度,在统计工作的准确性方面也实现了质的进步。
当然,任何事物都有利有弊,在看到稽查执法信息系统有利一面的同时,也应看到其不利的一面。稽查执法信息系统作为互联网时代一种新的办案模式的尝试,需要探索和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如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纸媒执法档案的存废问题,电子档案灭失带来的法律后果问题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现实中加以研究,及时解决,为稽查执法信息系统建设扫清障碍。
(作者单位:甘肃省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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