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实施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
本报讯 记者李开银 通讯员邹昌贵报道 10月22~23日,甘肃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安定祥带队深入该市西峰区各乡镇,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督查验收,按照“好”、“中”、“差”评定等次,将西峰区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工作评定为“中”等次。今年以来,庆阳市针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乡镇及街道监管所人员装备不到位、机构运行不顺畅、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全面推进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把基层监管做实做强。
7月3日,庆阳市政府召开第3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食品药品基层监管机构建设问题。庆阳市市长栾克军在会上强调,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是全面实现改革目标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尽快发挥基层监管机构效能。7月13日,庆阳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的通知》,配套制定《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验收标准》,从机构设置、经费保障、基层设施建设、日常监管、案件查处等10个方面明确基层监管所建设标准,并将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纳入2014年各县区食品药品管理目标考核内容。
基本的办公场所和执法装备是乡镇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庆阳市要求各乡镇政府划转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统一设置基层监管所综合办公室、快检室和政务办理室等。目前,全市乡镇监管所办公用房一般在3间以上,有的还达到7间,各乡镇协调办公用房共计5513平方米,配备各类执法设备237套。
庆阳市还在理顺乡镇监管机构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上下功夫,明确各乡镇监管所为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派出机构,人员工资、日常经费归县区局管理。同时,市、县、乡三级统筹投入,将乡镇监管所建设及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了稳定的乡镇监管经费保障机制。今年以来,各县区下达食品药品专项经费预算325万元,近期,市财政安排142万元,为每个乡镇配备1.5万元的执法装备。华池县副县长曹洁告诉记者,今年华池县财政投入30万元,为每个乡镇解决监管所开办经费2万元,乡镇配套投入1万元。
“推动基层监管机构履职尽责、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第一道防线是基层监管体制改革的根本所在。”庆阳市副市长辛刚国指出。为此,庆阳市明确乡镇监管所执法主体资格,组织乡镇监管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同时,以行政区划布局、道路走向为主,以辖区监管对象数量为辅,将辖区划分为若干个责任片区,直接纳入“网格”管理,做到定人、定点、定责和片清、户清、底数清、职责清,全面实施“网格化”监管模式,落实一线监管责任。上半年,乡镇监管所在食品药品执法检查中,检查乡镇企业22178户次,办理乡镇所在地违法案件402件,罚没款79.3万元。
8月11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基层监管机构建设现场会在华池县南梁镇召开,全省14个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现场学习了庆阳市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经验。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赵立雅感叹道:“南梁镇监管所工作目标定位准确,人员到位,基础设施齐全,工作机制运行良好,基层监管效能得到充分显现,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高建邦在现场会上强调:“抓监管,重在强基层。”他委托庆阳市为全省制定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9月26日,庆阳市制定出台《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标准化建设规范》,从机构建设、日常监管、制度资料三大方面22个小项,系统提出基层监管所建设规范,该规范已在庆阳市正式推行,并将在全省推广。
(责任编辑:)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33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08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