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推进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 基础设施达到“十有”标准

  • 作者:周松杰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09-08 15:34

  本报安徽讯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第一道防线”,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真正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宿州市突出改革创新和问题导向,以实施分乡设所为契机,以打造“机构设置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经费保障全额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内部管理制度化、依法行政规范化、宣传培训经常化、检验检测阳光化、日常监管网格化”的基层监管所为目标,强力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

  宿州市坚持“统一、规范、科学、合法”和“方便群众、利于监管”的原则,新增了39个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达到了全市104个乡镇(街道)均设有基层监管所的目标,健全了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同时,明确隶属关系,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统一作为县(区)食药监管局派出机构,以县(区)食药监管局管理为主,同时服从乡镇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工作协调;明确机构规格,将其统一确定为副科级建制。

  该市结合辖区面积、行政相对人、监管任务差异,统一核定基层监管编制。全市核定基层监管所编制771人,占县乡两级总编制的75%,平均每个监管所编制8人,力量配置更加科学合理。采取抽调老所所长到新建所任职、机关股长转任所长、提拔新所长及挂职锻炼等方式,选强配齐新建监管所所长。对空缺的编制,该市今年又通过公务员招录计划,招考了86名食品药品相关专业人员,全部用于充实一线监管执法队伍。同时,采取以会代训、专家讲座、师徒结对、典型引导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培训。该市要求新建所坚持边组建、边培训、边开展工作,着力打造一支会监管、会稽查、会检测的职业化、专业化的基层监管队伍。

  宿州市开展了“基层监管制度建设年”活动,出台基层监管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基层监管所主要职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窗口服务规范,建立了各环节监督检查规程、快检室管理制度、投诉举报工作制度等一整套制度。同时,加强基层所“两室一厅”建设,各基层所均建有面积充足、标准统一的食品快检室、投诉举报工作办公室、综合服务大厅。该市统筹基层所建设经费和执法装备投入,划拨、调剂了39个新建所的办公用房,增加执法车辆40余台,使其基础设施达到“十有”标准:有一处15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所、一套快检设备、一台执法车辆、一部投诉电话、一台传真打印机、一台复印机、一台摄像机、一部照相机、一套办公设备、一个固定的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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