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赵志全、政协委员疾呼综合治理违法药品广告

  • 作者:张翼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10:39

  痛下“猛药”根治“顽疾”
——人大代表赵志全、政协委员赵龙、
郑建和疾呼综合治理违法药品广告
 

2004年03月15日

    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马先生最近听信了厂家派发的“健阳丸”虚假广告,特地到某药店买药,在店里又听推销小姐说这个药确实好,于是掏钱买了一个疗程两大盒的药品。可服用后根本不见一点效果,马先生大呼上当…… 
    全国人大代表赵志全、全国政协委员赵龙、郑建和在“两会”期间大声疾呼:国家必须痛下“猛药”,根治药品虚假广告“顽疾”,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广告是假害人是真 
    
    说起虚假药品广告,山东鲁南制药集团董事长赵志全代表愤慨不已。他说,有的广告张口就是“攻克世界难题”,闭口就是“治疗癌症”,明目张胆地欺骗群众,误导消费者,别说职业道德,连最起码的良心都没有。据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250万人因听信虚假广告而吃错药,影响了治疗、延误了病情,甚至造成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民建中央常委、江苏省委主委赵龙,民建江苏省委副主委郑建和两位委员则认为,夸大药品疗效、增加适应症、虚假宣传是目前我国药品广告发布存在的三大问题。赵志全代表还提出,虚假广告的另外一个负面效应是大大加重了正规医药企业的广告投入。为了与这些虚假广告“抗争”,正规企业不得不加大广告宣传力度,从而使正常的产品科研、开发、生产受到影响。但是,很显然,这种“抗争”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曾有人拿着一张小报广告问我,人家说3个月能治愈糖尿病,你们这么大一个企业咋就不敢这么保证呢?可见药品虚假广告是一害人民群众、二害正规企业、三害市场秩序,总之是害人不浅。 
    
     “虚假广告”病出有因 
    
    谈到造成药品虚假广告泛滥的主要原因,赵龙和郑建和两位委员认为,三个主要原因不容忽视:一是对违法药品广告的处罚力度不大。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广告法》的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撤销违法药品广告的批准文号,并在一年内不受理该药品广告的申请;广告监督部门可以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两位委员认为这样的处罚“太轻”,远未触及违法广告主的痛处。因为违法广告带来的丰厚非法利润要高出罚款许多倍。二是媒介图利忘义给虚假广告提供刊发的阵地。三是现行管理体制和执法主体有矛盾。药品广告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审批和识别违法药品广告必须具备相关的药学专业知识。而药品监管部门只对药品广 
    告是否可刊布进行审批,对违法广告无行政处罚权。管理不到位,使许多违法药品广告得不到及时处理。 
    赵志全代表则认为,消费者的盲从心理,素质参差不齐以及医药企业缺乏严格自律意识等也是造成虚假广告猖獗的重要因素。赵志全代表还介绍说,从目前的情况看,非处方药、治疗疑难病的药是虚假广告的“重灾区”。由于购买非处方药不需要医生处方,患者可以随意购买,因此商家便用大量难懂的医学术语,再套上高科技名词,让人看了似懂非懂,以达到迷惑消费者的目的。另外,疑难病患者因治病心切更成了虚假广告的重点攻击对象。 
    
     共谋“良方”除“顽疾” 
    
    赵志全代表说,遏制违法广告,关键有三点:一是执法者严格执法,让违法者不敢为;二是消费者擦亮眼睛,让违法者不愿为;三是医药企业严格自律,让违法者不能为。 
    对在医(药)广证字号审查中过了关的广告要继续监督直至面市,以防他们跟审查部门打游击。至于根本没有取得医(药)广证字号的广告,那就更要坚决取缔没商量。 
    针对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的现象,赵龙、郑建和两位委员开出了四个“药方”:一是要修订和完善现行的相关法规。要修订和完善《药品管理法》和《广告法》,为药品广告的审批、监督、管理和处罚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二是要加大打击和处罚违法药品广告的力度。对于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制药企业和刊播媒介,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使得其刊播违法广告的违法成本大大高于违法收益。要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和档案保存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广告审查员制度,切实落实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重点媒体应设立内部广告审查专门机构,一般媒体应实行单位负责人和广告审查员共同把关,并完善广告价格的服务收费制度,及时向主管部门备案。切实实行和落实广告宣传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被通报的发布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媒体,予以督促整改,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给予相应处分。同时,对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相关法人单位,应依法撤销其法人资格。只有让违法者付出足够重的代价,他们才会有所顾忌,才能起到警示的作用。三是要加快企业信用分类管理体制和企业信用档案的建设。要把是否存在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行为作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依据之一,使那些无视法规、不讲诚信、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在生产经营上受到制约。四是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联手治理。各相关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律授权和职能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在违法药品广告泛滥的地方要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重拳打击,保护守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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