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积极探索智慧监管路径
2025年,浙江省药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智慧监管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信息化引领化妆品监管现代化,通过省级统筹联动基层试点,创新构建了覆盖化妆品备案、生产、经营全生命周期的智慧监管体系,努力以监管方式现代化推动监管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实现双提升。
强化备案管理
浙江省药监局积极探索备案资料智能辅助管理模式,搭建安全评估智慧服务工具,运用“AI+大数据”提升化妆品备案管理质效。
为破解化妆品备案资料整理过程中“标准不一、效率不高”难题,正加快开发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AI辅助管理系统。该系统集成AI视觉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及知识图谱技术等,努力实现三大转变:一是由“人工肉眼看”转变为“机器视觉查”,系统通过自动抓取平面图、立体图文字信息,结合内置规则库,对产品名称、备案人信息、成分表与功效宣称内容进行逻辑比对与合规校验;二是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拦截,系统建立与网络监测、投诉举报数据交互通道,将市场端的风险信号实时反馈至备案端,实现风险前置干预;三是从事前管理转变为全链管理,系统构建“前端智能预审、中端风险拦截、后端合规引导”的全链闭环体系,在提升备案质效的同时,助力企业合规发展。
针对完整版安全评估工作中小微企业面临的“数据查询难、技术基础弱”困境,率先在宁波推出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辅助生成工具,帮助企业顺利完成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在数据支撑上,系统内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及CIR(美国化妆品原料评价委员会)、SCCS(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等权威机构数据,涵盖4600余种已上市产品原料信息和1万余条使用量数据;在功能应用上,通过自动匹配暴露剂量参数、智能排查限用及风险物质等,为企业撰写安全评估报告提供科学的数据指引和规范的格式框架;在监管效能上,既帮助企业在配方开发阶段进行合规预审,又辅助监管人员快速识别潜在风险。
抓实生产监管
浙江省药监局聚焦化妆品生产质量安全,从企业关键人员、生产过程及风险管控等方面着手,以数智手段筑牢安全防线。
针对部分企业质量安全负责人履职能力不强等问题,在微信小程序端开发在线培训系统。系统设置法规学习、模拟考试、正式考试和学时打卡等功能,将质量安全负责人的年度继续教育与在线考学相结合。对考核不通过的,系统自动预警,并与日常监管联动,督促企业整改。
为破解传统生产记录易错漏、难追溯的问题,支持并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探索建设生产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应用,实现从原料入库、称量配料到成品放行的全过程数字化管理。所有数据自动采集、不可篡改,可一键生成数字化批记录。目前,已有10余家企业应用该模式,质量管控能力及生产效率均得到提升。
为实现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精准化监管,探索构建企业风险画像模型。该模型系统归集企业主体信息、许可信息以及历年检查、投诉等数据,通过算法模型自动生成企业质量体系“六边形”画像,可视化反映企业在人员、质量控制、厂房设备、物料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六个方面的规范化水平。基层监管人员通过查看企业画像,能够有效识别高风险企业和薄弱环节,实现监管资源的精准配置。
聚焦市场流通
浙江省药监局以创新驱动为核心,在化妆品市场流通领域从数字化监管、跨区域协作、个性化服务等方面多点发力,构建化妆品安全协同共治新格局。
牵头落地“数治美妆”项目。在企业端,建设“美妆经营云合规系统”,通过链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信息档案”,为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线上记录、临期产品自动提醒等服务,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在监管端,建设“美妆经营云监管系统”,开发不合格产品智能追溯、风险线索一键派单、监管驾驶舱等功能,压缩问题产品追溯周期;在公众端,建设“美丽消费云共享系统”,消费者通过手机即可查询附近合规店铺,查阅产品信息,上报不良反应。
纵向构建贯通国家药监局,省、市、县三级药品监管部门及基层市场监管所的五级数据流转网络,横向归集“政、企、民”三方数据,形成化妆品经营使用动态监管数据库。通过“数据分析—自动预警—核查处置—反馈闭环”的数字化流程,提升风险线索的处置速度和精度。同时,依托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的数据枢纽,联合上海市和安徽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印发《浙沪皖跨省域化妆品经营监管协作机制》,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实现风险信息的跨省实时推送和反馈。目前,三地已实现系统对接,有效破解了跨区域监管中信息不畅、协查滞后等难题。
扎实推进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在第一阶段试点中,构建“个性化测肤—个性化配方—个性化组合—个性化标签—个性化管理”五步闭环模式。在当前正在推进的第二阶段试点工作中,重点从三个方面深化探索:一是鼓励引导试点企业引入数字化、智能化设备参与现场调配与服务,提升安全保障的数字化水平;二是建立“市县摸排推荐、省局遴选确定”以及定期会商的动态评估机制;三是对跨省设立的试点门店,探索与外省的常态化信息通报和风险会商机制,确保监管信息互联互通、监管步调协调一致,努力在促进服务模式创新与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中寻找“最大公约数”。(浙江省药监局供稿)
(责任编辑:刘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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