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进行专项体检建立追溯机制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 4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专项体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专项体检能力建设、规范开展专项体检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等方面做出具体部署。
专项体检是指医疗机构受相关部门委托,承担的职业健康体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入学、入伍、结婚登记体检等体检工作。
《通知》强调,完善体检证明开具流程,规范管理相关证书和印章,建立统一编号和留存备份追溯机制。开具体检证明要认真核对受检者身份信息,依据检查结果出具规范、客观的体检证明,不得开具超出医疗机构职责和能力范围的体检证明或健康证明。
《通知》要求,有关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配备符合要求的诊疗科目、诊疗设备和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委托部门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有关要求、有关操作规程等规范开展专项体检工作。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的体检业务指导,强化对相关检查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加大普法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体检、规范出具体检证明的意识。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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