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布第四批中药配方颗粒标准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四批)》(以下简称《标准》),涉及阿胶、草果仁、炒芥子(芥)等33个品种。
每个品种的质量标准包含来源、制法、性状、检查、含量测定、规格和贮藏等内容。以阿胶配方颗粒为例,按照《标准》,每1g阿胶配方颗粒相当于饮片0.9g。《标准》要求检查该品的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其中,铅、镉、砷、汞和铜分别不得超过5mg/kg、0.3mg/kg、2mg/kg、0.2mg/kg和20mg/kg,并对其所含氨基酸和特征多肽等成分进行含量测定。
据悉,自2021年12月公布第一批117个品种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已发布四批共计165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常锐博)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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