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全面整治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 2024-07-26 15:08
  • 作者:丁怡媛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日前,甘肃省药监局发布公告,林艳等7名执业药师存在“挂证”行为。该局依法对林艳等7名执业药师的执业药师注册证予以注销,三年内不予注册,并将“挂证”人员的个人不良信息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今年以来,甘肃省药监局坚持以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抓手,着眼四个关键点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持续规范药品经营秩序,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水平和药学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公众用药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找准切入点推动协同共治


  该局提请甘肃省纪委监委办公厅将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强化行纪衔接,纳入监督推进民生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畅通社会各界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渠道,对涉及不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和相关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脱岗离职、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行为及时进行举报。


  同时,该局联合省市场监管、卫健、疾控、中医药管理部门,将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列为基层药品经营使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强化沟通衔接及信息资源共享,加强联合执法办案,依法严厉查处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突出关键点强化主体责任


  该局定期开展风险会商和安全形势分析,深入所属市县区调研执业药师配备和管理现状,做到底数清、问题清、现状清;以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门店和单体药店为重点对象,部署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内容,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或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全省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向辖区药品监管部门提交了执业药师“挂证”自查报告,自查并有效整改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未审方销售处方药等方面的问题2136条,健全并保持质量体系规范有序运行。


  把握融合点提升监管实效


  为有效解决民族地区及偏远落后地区执业药师数量配备不平衡、不能满足零售药店配备需求的问题,该局组织制定实施零售企业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政策,明确执业药师和其他药学技术人员配备范围。同时,对全省9916家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零售药店建立执业药师公示卡,方便监管人员核对核查;对药店人员花名册、出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等进行检查,确保执业药师真正在店在岗服务;核对处方药销售记录的执业药师签字笔迹,避免他人代签现象发生,有效规范执业药师履职行为,为群众提供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指导。


  聚焦落脚点提高服务质量


  在2023年药学服务健康管理示范药店创建试点活动基础上,该局联合医保部门印发通知,将提升药学服务专业水平、推动执业药师树牢药学服务价值取向作为常态化工作予以推进。甘肃省医保部门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专业化药学服务能力作为药品零售企业医保定点、电子处方流转、医保移动支付等政策享有的重要评价指标。


  截至目前,甘肃省药监局责令整改药品零售企业220家,约谈29家,警告4家,查处执业药师挂证零售企业53家,立案47起,查实执业药师存在“挂证”行为26人。(丁怡媛)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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