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为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经福建省委、省政府同意,8月30日,福建省药品安全和产业促进领导小组发出通知,决定强化福建省药品安全和产业促进领导小组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新增福建省委政法委、福建省公安厅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新增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委政法委、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省邮政局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由原来15个扩增为20个;新增联合执法、数据共享、新闻发布和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制度。
工作机制重点突出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福建全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工作职责,将进一步加强全省药品安全工作的推进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福建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要求,福建全省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于2022年11月1日前全面建立本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林雅丽)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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