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四部门联合发布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3月21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医疗保障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福建省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职责分工、主要任务、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强化多部联合协作,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方案》强调,省药监局应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持续强化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省公安厅、省药监局应充分发挥“福建省打击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执法联动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省医保局应积极督促指导各级医保部门,将医保基金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线索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或药品监管部门。
《方案》还明确了专项整治的时间安排。据悉,2022年3月—4月为部署动员阶段,该阶段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原则上对高风险企业的检查覆盖率实现100%;2022年4月—10月为全面推进阶段,各地应依职责和要求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2022年10月—11月为全面总结提升阶段,通过深入分析本区域药品监管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同时,《方案》还明确了专项整治的6项主要任务,分别为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切实抓好整改提升、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强化协同协作联动。
《方案》还从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职责,提升执法水平;加强宣传引导,及时上报信息;加强督导考核,保障工作落实4个方面强化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冯玉浩)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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