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举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线上培训会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5月28日下午,安徽省药品监管局举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线上培训会,深入学习《条例》的立法思路和核心内容,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培训在省药监局设主会场,全省各分局、工作站设立16个分会场。局领导,局机关各处室、分局、直属单位负责人,省、市、县(区、市)各级医疗器械监管骨干人员近千余人参加。
图为会议现场。
培训会由安徽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强主持,邀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宣讲团成员、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常永亨授课。常永亨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情况介绍》为题,阐述了《条例》的修订背景和立法思路,详细解读了《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和创新制度,并对下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授课内容丰富详实,深入浅出,对全省医疗器械监管人员理解和把握《条例》的核心内容,贯彻落实《条例》实施的基本要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
自《条例》正式颁布以来,安徽省药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于4月8日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扎实推进《条例》的学习宣贯,深入广泛开展培训,强化对企业宣教,抓好配套制度和监管能力建设。省药监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了《条例》,在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和开展《条例》集中培训的同时,安徽省药监局还购买了《条例》单行本,做到机关人手一本《条例》,各处室工作人员结合各部门监管任务实际开展《条例》的自学。
姚强在《条例》培训会上强调,《条例》的修订充分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和创新发展的高度重视,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结合监管事权和辖区实际认真学习《条例》,严格规范执法。重点学习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临床评价、附条件批准、紧急使用、唯一标识追溯、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责任约谈、处罚到人等多项重要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符合《条例》的最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医疗器械的期待。全省医疗器械研发机构和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等要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学通、学懂法规条文,强化企业主体意识和守法意识。加强公众普法,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媒介作用,主动宣传《条例》的新制度、新举措、新规定、新要求,营造《条例》宣传贯彻的良好氛围。 (赵俊强 郭倩涵)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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