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即将在6月1日施行,为切实做好新条例的宣贯实施工作,5月8日,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会,深入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准确把握条例改革和创新点,有力促进监管部门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实施科学监管的能力,助力天津医疗器械行业提升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管理水平。
图为会议现场。(杨菲 摄)
此次培训内容重点突出,紧扣系统实际和监管需要;邀请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讲团成员、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副司长杜惠琴就新条例进行重点解读,天津市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的相关人员也分别就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等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讲解。
这次培训提升了全市医疗器械监管生产经营企业相关负责人及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对新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加深了理解,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强化法律意识、落实诚信建设、推动创新发展,既牢守法律的红线,又用好制度的红利,实现安全与发展、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天津市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胜昔出席会议并就学习、贯彻、实施新条例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要求企业强化全程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监管部门切实转变职能,依法强化监管;鼓励扶持创新,促进企业发展;转变监管思路,推进社会共治;围绕突出问题,深化专治整顿。
据了解,天津市药监局在宣贯会后,持续开展大型系列宣贯培训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推动新条例实施,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天津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市自贸区管委会、天津海关相关负责同志及全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负责人等400余人参加宣贯培训。(杨菲)
(责任编辑:宋佳薇)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33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08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