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CP学习 | 申办者如何参与药品注册临床试验现场检查
据新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 第二章第十一条,检查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试验的有关文件、设施、记录和其他方面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检查可以在试验现场、申办者或者合同研究组织所在地,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场所进行。第五章第三十条要求:“申办者应当建立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体系……,根据临床试验需要可建立临床试验的研究和管理团队,以指导、监督临床试验实施。研究和管理团队内部的工作应当及时沟通。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时,研究和管理团队均应当派员参加。”
这是首次在GCP中提出申办者需要派员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从法规上对申办者提出了要求。但在新版GCP中,对于现场检查如何组织,申办者如何与研究中心一起配合好检查,并没有做出具体的指引。
笔者就所在公司相关操作流程以及以往个人参与迎接国内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的经验和思考进行总结分享。
接收通知
申办者收到的检查通知,可能来自研究中心或者直接来自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申办者收到通知后,通知研究者团队(包括相关辅助科室)、申办者内部研究和管理团队、外部供应商团队(如有),例如中心实验室、CRO团队等。 对于多中心参研的项目,应主动与其他中心沟通确认是否收到检查通知,以便及时支持备检。
迎检准备
1.申办者内部准备
团队组建。通常收到通知到正式检查有一周时间,申办者需迅速整合内部资源,派遣有经验的、熟悉项目的研究管理团队人员组建起一支检查支持团队。通常来讲会是跨部门甚至是跨地域的,如注册部门、统计部门、临床运营部门、医学顾问等等。不同部门的分工合作是检查成败的关键内部因素。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安排现场支持。
关键性角色的确定。检查支持团队需要有一位强有力的总指导来统筹所有的问题,确保相应的部门人员都已经参与进来,清晰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临床运营部门会作为行政支持的主角,协调研究中心和参与公司支持内部团队的安排。
检查支持团队的培训至关重要,特别是一些已经完成很长时间的项目。培训包括项目方案流程的培训,公司内部检查相关的SOP培训、合规培训。合适的培训能指导不同角色对于项目以及检查有相对一致的理解和认识。
2.协同研究中心准备
中心后勤组织的沟通
√申办者应熟悉研究中心检查SOP。确认研究中心迎检联络人,通常为研究中心GCP管理人员,并介绍申办者后勤协调人员。
√与中心迎检联络人确认中心迎检人员安排及预留时间。
√申办者的行政团队会对于现场检查所需的设备、物资、行程尽早安排。当物资设备到达中心后,支持现场布置。
√协助研究中心安排检查会议室以及检查支持人员会议室(或区域),设置HIS/LIS检查用电脑、网络、电子病例表(EDC)检查用电脑等。
√确认试验相关文件、原始资料的完整、有序、可及。通常检查组会提前告知研究中心或者申办者,准备必查文件的复印件以提高现场检查效率,例如中英文方案、授权表、筛选入选表、受试者鉴证代码表、分中心小节表等。申办者也可以根据自身经验额外准备相关资料。
√必要时安排中心协调会议进行沟通。
与研究者团队的沟通
√与主要研究者确认医疗机构研究团队迎检人员安排及预留时间。申办者主要沟通负责人员为监查员。
√对研究者团队进行项目方案流程的回顾性培训。既往研究过程中发生发现问题的回顾。让研究者团队了解申办者在整个检查过程角色分工以及将如何配合研究者团队。
√研究者团队不同授权人员基于原始文件资料,回顾研究操作流程包括研究中心各相关参与科室流程(实验室、病理科、影像科等)。
√协助主要研究者准备检查首次会议幻灯片介绍研究中心及项目概况包括方案及操作流程。
检查现场支持
1.参与首次会议
申办者应预留足够时间到达检查现场协助必要的会前准备。
2.现场检查中
全程协助协调研究中心人员的参与
√医疗机构研究团队人员(研究者、药品管理人员、研究协调员、伦理相关人员)等应按照现场检查组的要求参与检查(全程或集中时间面谈答复)。
√申办者后勤协调人员应密切与研究中心迎检联络人沟通检查进程并做相应内外部协调。
协助回复检查员的问题
√及时澄清以确保理解检查员的要求、确保问题由适合的人员回复。例如研究中心病案管理要求应由研究中心GCP办公室协调中心内相关部门回复;方案设计、统计学问题应由申办者相关的人员回复;不良事件相关的医学判断应由相关研究者回复。
√现场检查通常会持续2~3天,申办者协助研究者团队总结每天的问题,对当天未能解答的问题应后续及时由专人回复。
提供检查员所需的文件
√所有提供给检查员的文件复本需进行质量控制以确保其与原件一致且是检查员要求的。
√通常准备两份副本(一份提供给检查员、一份留存)。
√根据医院要求标记副本(例如“机密”字样)。
√对所有审查和复制的文件进行追踪登记(例如“文件列表”)。
3.参加结束会议
√针对检查给出的问题,协助研究中心进行积极沟通和澄清。
√尊重检查组最终的检查结果。
√确认最终检查回复的时间窗要求(例如工作日/日历日)。
报告回复跟进
√协调研究中心或申办者内部相关部门撰写回复、各方审核并定稿。
√协调报告回复的盖章及最终递交。
在既往的检查中,笔者深刻体会到不同的试验责任方相互协调合作、高效配合的重要性。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即方案的设计问题,由申办者研发管理团队整体把控;受试者的安全性及医疗由研究中心的研究者和申办者的医学顾问同时关注;试验的整体执行及数据收集由研究中心团队和申办者的临床运营团队高效配合,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记录问题。临床试验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倚仗于研究中心临床试验机构的质量控制和申办者的稽查/质量控制共同配合,双方是否搭建好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非常关键。同时针对药品注册审批的现场检查过程中,申办者的统计师、数据处理人员、注册人员等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协助核查员更快更好地了解申办者后期的数据处理和申报审批的原委也非常重要。从试验的准备、执行到申报,各方的努力都缺一不可。
以上仅为经验总结,各个项目的检查多有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加强过程中的沟通,实为上策。同时药品注册临床试验现场检查的迎检主体为研究中心,申办者的支持不应超越职责范围。(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赵文婷 陈旭)
(责任编辑: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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