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会参会有感之赵恒

  • 2019-09-19 10:51
  • 作者:赵恒
  • 来源:中国医药报

  9月17日,初秋时节的济南珍珠泉畔,一场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大会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来自药品监管系统及企业界的800余名代表共聚于此,深入领会立法宗旨,学习讨论新规定、新要求。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立法宗旨,吸纳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优秀成果,体现了新时代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新要求。新法引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体现了药品管理理念与方式的全面现代化,并体现了国家对鼓励创新与严格审批的并重。此次宣贯大会上专家的解读加深了与会代表对新法内容和精神的理解。本版特撷取部分与会代表的参会感言,与读者共享。


赵恒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突出特点包括: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为主线,实施“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过程管控;吸纳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优秀成果,鼓励药品创新;落实各方责任,坚持处罚到人。该法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立法宗旨,全面贯彻“四个最严”的要求,体现了新时代对药品安全监管的新要求,顺应了人民群众对提高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的需求,对保护公众健康、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基层监管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作为今后工作的中心任务。各级监管部门应抓紧宣贯培训工作,强化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还应深入开展针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活动,促进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同时,要按照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要求完善药品监管执法制度,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责任,配齐配优监管力量,夯实监管基础。


  此外,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等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全面履行法律义务。(山东省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赵恒)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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