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严控安全风险 重点提升食品药品质量

  • 2019-07-25 19:12
  • 作者:张珂
  • 来源:云南经济日报

  近期出炉的《云南省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是云南质量提升行动系列方案的一个重要领域。该方案的出炉,为云南省严防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加强食品药品质量提升指明了方向。


  方案指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通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到2020年,基本建立政府主导、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评价性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药品安全评价性抽验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治理能力、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构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综合支撑体系


  健全食品药品法规制度体系。开展《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地方立法工作,修订《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完善监管制度办法,形成以法规规章为统领、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监管制度办法为基础的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科学监管、有效监管、依法监管的法治支撑体系。


  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基础上,逐步建立覆盖食品全生命周期的标准群,构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协同发展的新型标准体系。


  继续开展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完成100个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400个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的修订。


  探索研制中药配方颗粒、破壁饮片等新型中药饮片质量标准,大力开展药品标准物质研究,完成菊苣和苦木2个国家标准物质标定工作,每年完成3个—5个药品标准物质的研制。


  同时,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积极构建以省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龙头、州市级和区域性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县级检验检测机构为基础、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企业自检为补充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


  全面提升食品药品检验能力,实现保健食品、化妆品注册检验零突破,对省产医疗器械、药包材检验能力分别达到90%和95%。


  方案明确提出,强化农村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经营配送,推进农村食品统一配送。全面加强食品小作坊和小餐饮、小食杂店等食品摊贩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设置“农村便民药柜”,解决边远地区农村群众购药难问题。强化农村药品安全监管,提升村卫生室药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


  严肃查处游医药贩,防止假劣药品流入农村地区和持续开展餐饮业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提档工作和“明厨亮灶”建设,不断提高量化分级优秀(A级)、良好(B级)比例,实现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监管,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严防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根据方案规划与布局,我省在严防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方面将严把上市准入关,全面推行食品药品风险管理。


  对管理权限内的特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与备案,严格依法依规审评审批,严惩注册申请材料造假等违法行为。


  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审批专业技术委员会,建设技术审评信息平台,提升审评审批能力。


  开展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实现食品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全覆盖;推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风险管理。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风险监测力度。强化风险评估和研判,开展风险交流,化解风险隐患。


  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在食品领域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


  在药品领域全面推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加快推进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制定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要点,实施“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管”,提高监督检查的效能。


  食品生产企业对其产品追溯负责,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记录真实完整,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加强全程追溯的示范推广,逐步实现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接受政府监督,互通互享信息。


  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系统,实现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健全完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严格执行“处罚到人”的规定,依法探索建立食品药品行业禁入制度。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加强信用联合惩戒。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建立食品药品退货赔偿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加大对行业长链条、跨区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深度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


  方案还特别强调,扎实开展乳制品、茶叶、白酒、过桥米线等重点食品和食用植物油塑化剂防控、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非食品原料生产”和“地沟油”整治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专项整治,深化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


(责任编辑:)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