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落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主体责任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规范连锁药店经营行为。辖区内15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共30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完善质量管理系统,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增强技术、设备、技能培训;加强企业经营过程管理,将质量把控贯穿经营全过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体系,对血液制品、毒麻药品等高风险药品加大管理力度,对药品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提高安全风险意识,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马上整改,防止出现执业药师“挂证”和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不能在职在岗的执业药师尽快注销。
会上,企业签订了药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胡国锋 孙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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