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经营许可证网上卖甜品三亚一甜品店被罚没28410元
4月23日,记者从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三亚多甜蜜甜品第一分店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网络餐饮服务,近日被该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3410元,罚款25000元,罚没款合计28410元。
据了解,2018年12月19日,原三亚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天涯区外贸路金宝公寓A栋104铺面三亚多甜蜜甜品第一分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内只悬挂有《营业执照》,未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店家也未能提供。执法人员现场在“美团”平台上搜索该店,店名显示“甜蜜蜜海南特色(外贸路店)”,商家资质信息公示仅为《营业执照》名称:三亚多甜蜜甜品第一分店,未显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该店外卖单共有2018年12月17日订单3张、2018年12月18日订单2张,订单均显示“美团”外卖,甜蜜蜜(外贸路店)。执法人员现场点开美团平台,可见甜蜜蜜海南特色(外贸路店)最新评价为2018年12月18日,现场客人正在用餐,2名店内工作人员正在工作。
据介绍,三亚多甜蜜甜品第一分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在“美团”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4月16日,该局依法没收该店违法所得3410元,罚款25000元,罚没款合计28410元。(记者 吕书圣)
(责任编辑:)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药监部门是否应告知举报人不予立案决定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已于4月15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在《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基础上作出较大幅度修订。其中,删... 2026-04-22 14:58
依案说法|精准处置擅自扩建场地违规生产化妆品行为
对于企业而言,应严格履行许可变更程序:原址新建、改建、扩建车间的,务必在投入生产前向原发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变更,提交符合GMP要求的场地、设备、人员等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投产。应全... 2026-04-22 14:47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33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08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