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假药触刑律锒铛入狱
4月10日,笔者从界首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销售假药案件,以被告人郭某某、王某犯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和1.5万元;扣押在案的涉案物品,均予以没收。
被告人郭某某是临泉县人,在临泉县人民东路南侧医药公司楼下开店经营保健品。2017年5至6月份,被告人王某在被告人郭某某处,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每瓶400元的价格进购了4瓶上海“安普莱士”牌人血白蛋白。2017年11月9日,被告人王某将这4瓶人血白蛋白卖给安徽省界首市沙南某村的村民李某的家人,供患者李某住院治疗使用。2017年11月份,被告人王某又多次从被告人郭某某处购进上述人血白蛋白卖给李某的家人。2017年11月21日,护士发现李某家人购买的人血白蛋白有问题决定停用。截至停用当日,李某家人共计从被告人王某处购买人血白蛋白22瓶给李某使用,已使用20瓶。经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并经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被告人郭某某、王某销售的人血白蛋白系假冒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和产品批号的“安普莱士”牌人血白蛋白药品,按假药论处。
界首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王某违反药品管理法,明知是假药而予以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被告人郭某某、王某自愿认罪悔罪,可酌情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郭某某、王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聂涛)
(责任编辑:)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依案说法|以一起案件看“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判定
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多为事后调查,往往难以还原事实真相,因此从提升行政效率的角度出发,对于本案中的情形可要求当事人主动提供证据,如合法的购进票据及资质证明材料等,以证明自身切实履行了... 2025-06-11 07:13如何认定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在监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医疗机构存储或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现象。执法人员如何对“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进行准确定性并高效查处值得重视。 2025-06-11 07:09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33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08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