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进医保目录药品施行挂网采购 “低价”是核心要求

  • 2017-12-15 19:46
  • 作者:孔静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医药报记者 孔静 报道  12月12日,上海药事所发布《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新进医保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进医保品种执行进入集中采购落地阶段,“低价”是核心要求。


       上海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与定点医疗机构议定成交价后,定点医疗机构方可采购。《通知》要求,议价须参考15省市采购价。有5省市(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价格者,按5省市最低中标价计算。无5省市价格者,原则上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品种10省市(重庆、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河北、辽宁、湖北、湖南)最低采购价。无15省市采购价的新进医保药品,原则上不予进入议价流程。如果定点医疗机构确有采购需求,可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经受理后,予以放开议价。


       在今年新医保的执行中,上海坚持以国家医保目录为原则,以国家甲类作为上海甲类,以国家乙类作为上海乙类,继续保留上海原医保品种中的甲乙类品种。上海医保共新增375个医保品种,其中包括36种国家谈判药品。《通知》强调,36种国家谈判药品可以直接按照国家谈判后价格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不再议价。


       2015年以来,全国多省市已经采用了药品挂网采购的方式,目前卫生部未制订统一的网上集中采购行业标准,流程和规则由各地自行探索。业内人士分析,通过设置限价和竞价的过程,合理制定药品的挂网限价,能够有效遏制虚高的药价,进一步挤压虚高药价中的水分,使医院购进药品的价格趋于合理,提高医疗质量,降低患者费用。


       据商务部统计,2016年上海药品销售总额1526亿元,是全国第三大医药市场。随着新版医保目录的执行、新进医保药品采购的开启,相对宽松的准入机制和巨大的市场潜力,药品生产企业迎来明显的利好趋势,上海药品市场将迎来新的竞争。


(责任编辑:丁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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