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基层建设 夯实监管基础

  • 2017-08-24 15:18
  • 作者:本报特约评论员
  • 来源:中国医药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协调国家发改委从2017年起,用1~3年为全国每个县(市、区)配备一辆食品安全快检车,体现了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视。广义地说,往下一层都可称之为基层,但真正的基层是在县及其以下,是落实“四有两责”的“前沿阵地”。基层的责任体系和监管能力极为重要,正如人们常说:“基层不稳,百事不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基础乃是我们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根基所在、命脉所系,正是因为国家和很多地方重视了基层基础建设,才有今天食品药品安全的大好局面;进一步压实基层责任,提高基层监管能力,才会有食品药品安全更加美好的前景。

    


要从推进基层责任体系建设着力,夯实监管基础。如果把食品药品安全比喻成一座大厦的话,那么,撑起大厦的四梁八柱就是其责任体系。食品药品安全是“党政同责”的政治任务, 这意味着它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在基层而言,县委、县政府,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亲力亲为,抓食品安全要做到目标同向、责任同担、工作同心,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要通过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科学而严格的考核,压实“党政同责”。同时,要压实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乃至基层监管所的监管责任,确保其履职尽责。当然,无论是政府、监管部门,还是消费者和其他相关主体所承担的责任,都只是一种间接责任、衍生责任、次要责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所承担的主体责任则是一种根本责任、主要责任,不管是从法律上还是从道德上讲,都必须对食品药品安全负“第一责任”。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格监督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安全负全部责任,失责必纠,犯罪必惩。构建起从党委、政府到监管部门,从企业到其他相关主体的责任体系,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治本之策。

    

要从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夯实监管基础。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总体上仍然缺少监管人才,这在基层尤其突出。在乡镇食药监管部门一般仅有三至五名工作人员,毕业于食品药品和相关专业“科班”的很少,熟悉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的不多,且整体上年龄偏大。为此,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基层监管人员加大网络培训、送课上门和支持在岗自学的力度,每年要将基层人员普遍轮训一遍。要积极鼓励在岗人员参加提升学历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今年5月,江西省人民政府专门下发加强县级局、乡镇分局规范化建设的文件,其中规定用3年时间公开招录县级局缺额执法和专业技术人员,充实监管力量;用看得见的激励措施调动乡镇分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县级局新录用人员要在分局工作3年以上,晋升机关中层干部应具备3年以上分局工作经历;记功奖励、先进评比和干部晋升,在同等条件下向基层监管分局人员倾斜;重视分局工作人员生活待遇,确保国家规定的基层工作人员待遇等政策落实。这些都是实打实的好办法。

    

要从完善基层执法装备着力,夯实监管基础。执法装备是基层监管的本钱,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在保障办公基本用房的同时,购置执法必备的车辆、计算机、打印机、执法记录仪、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药品快速筛查箱、肉类水分快速测定仪等,并且做到物尽其用。特别是快检仪器是提高抽样检验靶向性的好武器,要让每个基层局的执法人员都会使用、都能坚持使用;一些新开发的行之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管软件,是提高监管效能的好帮手,要在基层尽快推广应用,从而逐步创造使基层迈向智慧监管的条件。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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