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 产地加工的下一步

  • 2017-08-08 11:45
  • 作者:方剑春
  • 来源:中国医药报

经对《中国药典》品种常用的400种中药材分析的结果表明,需要进行产地加工的药材占70%。南京中医药大学原副校长蔡宝昌认为,产地加工不能等同于饮片炮制,其对于保证药材的质量意义重大。

  

中药材进行产地加工有多种原因:
  

1.多数中药材含水量高,若不及时产地加工处理,很容易霉烂变质,有效成分亦随之流失,严重影响药材质量及疗效。
  

2.若不进行产地加工处理,同一品种不同规格、不同等级的药材难以得到分类,且药材中杂质含量高。
  

3.未经产地加工而干燥后的药材,质地坚硬,块形较大,难以浸透切片,且浸泡致使有效成分流失,再次切片时容易加工不当或有意掺假,影响质量。
  

4.有利于中药材的贮存保管。中药材常富含糖类、淀粉等营养成分,采收后如果不及时干燥除去水分,就会腐烂、变质;桔梗、党参等纤维性较强的根茎类药材,会因为水分排出不及时造成药材质地松泡,降低药材质量和商品等级;有些药材由于细胞壁致密而不容易干燥,通过一定的方法加工处理后,可以加速干燥。
  

5.有利于提高有效成分含量。若不进行产地加工处理,一些药材在贮存保管过程中化学成分间发生相互转化,从而有效成分含量降低。
  

6.降低或消除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有的药物虽具有很好的疗效,但因毒性或副作用较大,通过产地加工处理,可以降低其毒性或副作用,增强药物疗效等。
  

7.有利于产生新的活性成分。有些中药材在产地加工过程中,一些成分分解,产生了新的有效成分,增强药物疗效。地黄、玄参药用部位是多汁肥厚的块根或根,通过“发汗”加工不仅有利于干燥贮存,药材颜色、质地等性状发生变化,其药性也有所不同。
  

然而,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产地初加工的定义及《中国药典》标准,目前只明确了64种中药材允许产地初加工,否则即为违法生产饮片。近年来,随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高药品标准,加大检查抽验监管力度,中药企业开始将质量关口控制前移到中药材产种植和加工环节,产地加工规范化尤为迫切。
  

据了解,2015年版《中国药典》对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提出更高要求,检测关键项目内容更为细化,包括农残检测4项,黄曲霉素检测16项,重金属及有害元素13项、过氧化值6项、色度检测1项、杂质54项……“产地加工应作为中药工业生产的‘第一生产车间’。”蔡宝昌说。
  

而据业界反映,目前中药材产地切制普遍存在,且加工条件差,规模化的大型企业还未形成气候,不同区域的产地加工标准不一,导致中药材质量不一,还未形成系统化的中药材品种的产地加工标准,新技术、新设备发展快速,相应的产地加工工艺与质量的相关性研究亟待加强。
  

201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12部委《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提出到2020年中药材现代生产流通体系初步建成,中药材规范化集中仓储率要达到70%。同时,要完善200种常用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制订中药材流通的系列标准,在全国规划和建设25个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建立中药材从种植到销售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2016年5月,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全国中药材物流基地规划建设指引》,引导中药材物流基地的合理布局与规范建设,加快建设全国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其中由中国中药协会、中国仓储协会等联合起草的《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范》已经编制完成,目前该规范已经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蔡宝昌认为,在中药材产地加工中要充分重视产地加工技术的传承与创新,其中中药材采挖、清洗、干燥、成型过程中,各种设备的创新应用是解决产地加工批量生产的前提和关键。他建议,未来中药材产地加工可以结合全国中药材物流基地建设布局产地加工点和设备定制,包括根据基地需求,按不同基地、不同产品、不同加工工艺、产能进行加工设备的研发与定制;所提供的工艺流程及设备能规范产地加工,保证产品质量,实现“净药材”;引入融资租赁等金融支付模式,提供的设备由平台一次性投入,基地分期付款,减轻基地建设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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