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组织婴配乳粉生产企业清洁消毒专项检查

  • 作者:陈燕飞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7-04-17 08:34

4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清洁消毒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迅速对婴配乳粉生产企业生产加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杀菌消毒情况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于5月10日前报送总局,确保婴配乳粉质量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是继总局在对婴配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采用甲醛加高锰酸钾熏蒸方法对车间环境进行杀菌消毒,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后,采取的风险防范行为。

   

通知指出,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督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食品安全国际标准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等规定,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制定有效的清洁消毒计划和程序,确保食品加工场所、设备和设施等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在检查中一旦发现采用甲醛加高锰酸钾熏蒸等不当清洁消毒行为的,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评估风险,采取措施,依法处置。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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