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江苏: 实施八大重点工程促食药监管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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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17-03-08 10:54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做好“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依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食品安全规划(2016-2020)》《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6-2020)》,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针对新形势,提出新目标,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做好群众食药健康的“守门人”。

         “十二五”:体制改革保障食药安全稳定向好

         “十二五”是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时期。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走在了全国前列。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省及13个省辖市重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管局,98个县(市、区)组建市场监管局并加挂食品药品监管局牌子,1274个乡镇街道按行政区划或区域设立906个派出机构,实现食品药品相对集中统一监管,从省到市、县直至乡镇基层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在此基础上,江苏“十二五”期间食药监管工作亮点频出:
        ——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力度进一步加大。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与各市政府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启动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南京市被列为国家试点城市,73个县(市、区,含经济开发区)参加首批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
        ——全过程、全产业链监管格局基本形成。食品流通许可证与餐饮服务许可证“两证合一”。食品生产监管环节全面推行“三分监管”并试行“黑名单”制度,食品餐饮监管环节完成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19.5万家。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完成新版药品GMP、GSP认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药品生产监管信息、药品批发企业远程监管、医疗器械信息采集、12331咨询投诉举报等多个应用系统投入使用。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显著。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保健食品打“四非”、药品“两打两建”等专项整治。累计查处违法案件2.17万件,案值49.71亿元。全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挂牌督办案件数量、受表扬案件数量和重大案情专报数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圆满完成南京青奥会、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明显提高。持续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千人食品抽检率”达到3.71批次。建成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三类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其中乳制品生产企业已实现追溯系统全覆盖。省食品药品技术监督中心全面建成;安排2.44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各市局和县局提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新建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5家。苏州、无锡、泰州、连云港等4个市级口岸药检所建设进展顺利,苏州获批国家药品进口口岸城市。
        ——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逐步形成。推动出台《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破解监管难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主题活动。构建食品药品舆情24小时监测体系,建立1000多个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成12331投诉举报平台,累计受理投诉举报51470件,办结率100%。
        ——食品药品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2015年,江苏省食品工业实现总产值7379.38亿元,是“十一五”末的2倍,位居全国第4位。“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实现销售收入3460.55亿元、利税587.47亿元,分别是“十一五”末的2.52倍和2.68倍。2015年全省医药商业实现销售1400亿元。

         “十三五”:八项重点工程展食药工作新蓝图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已经奠定了坚实基础。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为进一步做好监管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但从现实来看,食品药品安全总体上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的广泛应用,网售、海外代购等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不断涌现,在提高食品药品科技含量、方便群众消费的同时,也增加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江苏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和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其中,着重实施八项重大工程:
        (一)食品安全示范工程。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南京、南通市如期创成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在此基础上,力争再有2~3个地级市创成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深入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制定完善创建办法、标准及细则,力争“十三五”期间参与创建的地区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5%以上,获得命名的达到总数的20%以上。组织实施“明厨亮灶”建设工程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程,在全省建成一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和食品经营示范单位。
        (二)智慧食药监工程。推动“互联网+”新技术、新理念与监管工作的深度融合,建设覆盖省、市、县、乡四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统一信息网络和智能移动监管平台。建设省级食品药品监管云服务平台和监管“大数据”中心,推进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肉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并逐步向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拓展延伸,力争到“十三五”末建成全过程可追溯的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统,推进检验检测系统信息化建设,,建设全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数据中心,实现全省食药检验数据资源科学统筹管理。
        (三)监测、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平台工程。建设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数据库和预警信息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抽检监测信息资源共享。建设省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数据库和工作信息平台,完善市、县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体系。建设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信息共享平台。
        (四)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按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国家标准,推进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省级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实验楼,检测功能涵盖食品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转基因检验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项目检验检测能力达到100%,市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项目检验检测能力达到90%,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满足基础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需要。推进国家进口药品口岸功能建设,提高生物制品、药用辅料等方面的检验能力,在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获批国家口岸药检所的基础上,力争再有1~2个市药检所建成国家口岸药检所。
        (五)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能力建设工程。基本形成以省级为主体,泰州、苏州为两翼,服务全省药品生产企业技术转移,覆盖其它药品补充研究技术审评的新格局。改革审评人员选拔聘用方式,吸引更多有较高专业学历、有较多实践经验的专家型人才充实到审评审批队伍。加强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信息化建设,建立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系统,完善注册基础数据库,推进审评审批信息公开。积极争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分中心”落户江苏。
        (六)省级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完成省食品药品技术监督中心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全面改善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建设省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中心,搭建包括传统毒理学评价、体外替代试验和组学技术平台的安全性评价体系,搭建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平台,建设核磁共振、大质谱、现代光谱和快检技术研究等实验室,开展药品补充检验、快检新技术及装备、应急检验等方面的方法研究,推进前沿科学、核心技术、新型方法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的应用。加强药械组合类新产品的安全性评价体系建设。
        (七)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到2018年末,基层监管机构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90%,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业务用房配备达标率达80%以上,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建设达标率100%,配备必要的快检设备,具备食品快速检验和快速筛查能力;到“十三五”末,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满足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现场检查、监督执法、快速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
        (八)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干部培训项目,分年度举办市、县政府分管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培训班,每年举办全系统处级领导干部综合能力培训班。实施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培训项目,每年举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人才培训班,培养专职检查员队伍。实施高层次监管人才培养项目,继续与相关高校联合举办法律、食品药品专业硕士课程班、研修班。实施新入职人员培训项目,由省局每年对市县局食品药品监管岗位新入职人员进行集中规范化培训。“十三五”期间,全系统所有食品药品监管人员至少参加2次脱产专业培训。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做好“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依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食品安全规划(2016-2020)》《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6-2020)》,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针对新形势,提出新目标,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做好群众食药健康的“守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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