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海南:九大措施全力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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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17-03-03 16:12

        “十二五”监管成效显著

        (一)监管体系逐步健全。2013年底,海南省在全国率先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并实行“独立设置+垂直管理”模式,并将原由不同部门监管的食品生产、流通、食用农产品销售、酒类流通、盐务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等监管职能划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全省食品药品稽查队伍由原先的19支增加到23支,执法人员编制从196人增加到424人。设有省药品检验所、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省药品审核认证中心等直属单位;在东部、西部、南部、北部、中部地区,各设立了1个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分所。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业性明显增强,初步建立起权威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为落实“四个最严”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二)监管能力不断提高。一是监管队伍明显加强,机构改革后充实了一大批食品、药品和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新进人员数量达到总编制数的15%,全部是本科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全系统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从44%提高到52%,食品药品相关专业人员比例从14%提高到28%。二是技术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改革以后,单独设立了省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核定编制50人,填补了海南一直没有省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空白。市县局的工作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以后,通过统一标准、统一比选、统一采购,减少了重复投资,降低了成本,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装备水平有所提高。三是监管执法更加顺畅有力,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保证了全省有令必行、政令畅通,使得每次整治行动都能做到全省同步、全覆盖、追踪溯源、连根拔掉、及时移送,有效解决了因地方保护和行动参差不齐导致的整治不彻底问题。在执行博鳌亚洲论坛年会食品安全保障等重大任务时,能够全省抽调人员和装备,形成最强的保障力量。
        (三)监管成效显著。一是食品不合格率明显下降,2014年以来,全省同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50余次。尤其是2016年上半年,对18个品种开展了26轮次整治行动,大幅降低了桶装饮用水等8类不合格率高的问题,其中桶装饮用水、食品标签标识、集中消毒餐饮具、外省进岛蔬菜的不合格率分别从27%、58%、21%、4%下降到1%以下。通过采取“全覆盖、多轮次、整治不彻底不收兵”的方式,走出了“整治年年搞,检查年年做,问题年年在”的“怪圈”。二是有害食品大幅减少,在全省范围内基本消灭了经营走私冻肉、用沥青和工业松香拔除畜禽毛、用甲醛和双氧水浸泡的“毒牛百叶”“毒凤爪”等9类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2016年上半年,多次组织全省性拉网复查和抽检,均未发现甲醛和双氧水浸泡的食品、工业松香脱毛、注水猪肉等问题,走私冻肉、无根豆芽、假劣义齿等问题产品的市场出现率分别大幅度下降。三是被判刑人数大幅增加,通过开展一系列史上力度最大、覆盖面最全的市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其中,端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黑窝点”200余个,比改革前增加数倍,有34人因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罪被判刑,人数超过前10年的总和。四是监管对象底数清晰,首次摸清了全省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厂和食品小作坊的家底,同时摸清了食品冻库的底数,并据此建立了全省食品药品生产监管对象和食品冻库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明确了每个厂(坊、库)的监管责任人和巡查频次。五是公众满意度逐年提高。在每年举办的全省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议中,我局在22个行政执法部门中的排名从改革前的末位,跃升到2015年的第6位。今年6月,我局参加省电视台党风政风行风社会公开评价直播节目,在22个行政执法部门中现场满意度排名第二。

         “十三五”九大措施保障目标实现

        “十三五”时期,海南省要努力建成“监管治理到位、食品药品安全、公众放心满意”的食品药品安全省。

        发展目标: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食品药品总体质量状况良好,食用农产品总体监测合格率在95%以上,米、面、油等主要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总体监测合格率在98%以上。二是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更加完善,监管经费保障到位,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数占常住人口比重在每万人3人以上,各级执法机构基本装备标准化率和检验机构全项检验能力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成效显著。农药、化肥单位面积使用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食品和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范,畜禽定点屠宰,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食品药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水平较高,脏乱差的食品加工小作坊逐步淘汰退出。四是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覆盖。各项良好行为规范有效实施,现场检查标准规范,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基本建立,监管责任全覆盖,年食品抽检覆盖比例在每千人4批次以上,行业共性隐患问题基本消灭,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率95%以上,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到位,监管执法信息100%公开。五是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控制。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和问题食品药品后处置工作及时彻底,案件协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食品药品“黑窝点”基本消灭。六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严格执行标准和相应的良好行为规范,主要食用农产品、米面油等大米食品和药品实现信息化追溯,从业人员管理更加规范,问题食品药品及时依法召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七是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广泛推行,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及时有效,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认知水平较高,社区、村(居)委会、农贸市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活动覆盖率达100%,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以上。

        主要措施:一是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二是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重点实施“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工程”和“食品药品检验能力提高工程”,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行政执法、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技术审评等机构和装备。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源头治理。重点实施“‘三品一标’提升工程”和“水产品质量提升工程”,解决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管理制度,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理,强化集中交易市场管理,支持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食用农产品等品牌农产品发展。四是完善现代化治理体系。重点实施“透明厨房、透明车间工程”“国际标准认证工程”“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工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程”和“食品药品信息化建设工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法规、标准体系,推进监管机制创新,有效实施良好行为规范,推进药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五是强化全覆盖监督执法检查。重点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标准化工程”“脏乱差小作坊退出工程”和“定期全覆盖抽检工程”,推行现场检查标准化,研究解决行业共性隐患问题,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综合治理,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完善食品药品抽检制度,加强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等新生业态的监管。六是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重点实施“食品药品‘黑窝点’清除和保洁工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案件协查联动机制,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处置及时彻底,全面消灭食品药品“黑窝点”。七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实施“标杆厂、店工程”“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严格落实良好行为规范,强化追溯体系建设,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落实食品药品召回制度。八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重点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工程”,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完善追偿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交流机制,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九是构建良好的食品和医药产业发展环境。落实产业发展政策,完善投资环境和配套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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