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通过《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

  • 作者:徐琪忠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7-01-24 15:33

        本报上海讯  (记者徐琪忠)  近日,通过各方近两年的努力,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基础上,《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三次听取全体市人大代表意见后,经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条例》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在上海市现行《实施办法》的基础上,从六章扩展为八章,保留“总则”“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五章;调整一章,将“一般规定”更名为“食品生产经营”;增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两章。条文数量,从62条增加到115条,其中,全新条文53条,修改条文55条,修订幅度达93.8%。内容上,补充细化了市场准入的一般规定、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食用农产品监管、网络食品经营要求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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