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执业准则(试行)》发布
近日,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制定并发布了《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执业准则(试行)》,于10月1日起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中实施。
药品零售企业是直接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的场所,是最能发挥执业药师作用的第一线。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试行)》的指导下,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中心结合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首先在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中推行执业药师执业准则试行工作,此后将逐步在各相关领域制定执业药师执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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