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标准 体现价值 《中国药学服务标准与收费专家共识》出台

  • 作者:白毅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09-28 14:08

  本报讯  记者白毅报道  近日,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医药知识管理专项基金专家委员会、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等8个药学学术团体,共同推出了《中国药学服务标准与收费专家共识》(以下简称共识)。共识提出,药学服务是医疗服务的有机组成部分,有助于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药学服务收费是体现药师劳动价值的必要手段,也是药学发展的必然趋势。药学服务标准及质量评估体系的建立及药学服务收费的研究和实施,将会极大地调动药师工作的积极性,从而促进我国用药更加安全、有效、经济、适当,为医改的成功助力。

  从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药事服务费是专业技术服务行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我国该制度在医改文件中表述之后迟迟难以落地。如目前我国尚没有统一的门诊药学服务标准和药学服务收费,仅有的少数几个地区收取门诊药事服务费也是按处方收费。其他的基本药学服务收费,如调剂费和PIVAS收费也缺失。共识建议,尽快落实国家医改文件中提出的增设药事服务费的措施,明确设立药事服务费,体现药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劳动价值,制定适宜的收费项目,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医保对药师的药事服务费用予以报销。

  共识认为,建立规范的药学服务标准是改善目前不同级别、不同地区药学服务差距的重要措施,也是合理收取药事服务费的标准和依据。为使药事服务收费有衡量标准,当前我国的各项药学服务亟待标准化、规范化。对比我国和国外的药学服务项目,差距不大,但药学服务的标准化和服务水平差距巨大。我国许多药学服务标准缺失,有些流程不合理,如很多医院没有处方审核的环节,导致大量不合格处方出现。为此,我国急需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培训教育机制和评价体系,以推进我国药学服务标准化建设。共识呼吁,我国可以根据国情,逐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建立从易到难的服务标准,如门诊和社会药店的基本调剂标准。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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