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数据核查:把住药品安全第一关

  • 作者:张 旭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07-26 09:35

  如果说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是一个全链条的系统工程,那么药品审评就是这个链条上的第一个关口。第一个关口一旦出了问题,其后的生产、储运、使用环节做得再完美也是枉然。而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则又是药品审评工作的源头保证。

   不畏艰苦

  2015年7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全面启动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此次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涉及2015年7月22日前国家总局收到的1622个待审药品注册申请,其中新药948个、仿制药503个、进口药171个。

  记者曾经参与采访了一次数据核查行动,发现检查员的工作强度之大难以想象:抵达被检查单位所在地时已是当晚10点多了,为了第二天更好地开展工作,检查组开会到深夜。据悉,每次检查为了能按时上报当天情况,检查组从早上8点半工作到夜里12点是常态。据国家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检查一处检查员张正付介绍,有次在杭州检查,当地有位观察员陪同其一起工作,从早上一直工作到深夜,那位观察员由于疲劳过度而出现心脏不适。送走观察员后,他们又一直工作到第二天凌晨5点。草草休息了3个小时左右,早上8点多便又投入工作。

  数据核查不仅工作强度大,工作环境也颇为艰苦。张正付介绍说,遇到检查治疗传染病药物数据情况时,他们必须进入污染环境中进行实地检查,虽然有防护设备,但难免还是有些提心吊胆。而且由于住宿、交通、餐饮的经费都相对有限,因此平时出差的住宿、交通、饮食条件都比较清苦。他开玩笑地说,有次去苏州出差,当地的面条要30元一碗,而自己每天的餐饮补助却只够吃3碗面条。记者跟队采访一天,与检查员一起吃了两顿饭,一顿是在小吃排挡,另一顿则是在被检查机构食堂。在食堂吃饭时,检查员都按人头付费。

  国家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检查一处处长李见明强调,检查员的工作除了要面对海量的试验资料,还要与制药企业、医院、医生、临床试验合同组织(CRO)等相关人员打交道,因此出色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也是其必备的基本素质。此外,他们还需要具有出色的文字描述能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何在报告中准确描述,让被检查方无可挑剔,也是一门学问。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检查员必须廉洁自律、戒贪抗腐。在廉政建设方面,除了检查员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以外,从国家总局到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都从制度上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力保检查工作公正、公平,切实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守好第一道大门。

   去伪存真

  李见明向记者介绍说,数据的真实性问题,主要包括编造数据、篡改数据、瞒报数据、原始数据无法溯源、试验用药品不真实等,五花八门,不一而足。而想要发现这些问题,则需要检查员练就一双慧眼。

  据李见明介绍,在某地检查时,检查员发现进行对比研究的试验制剂和参比制剂为同一制剂。也就是说,A制剂为原研药,试验的目的是研究仿制A制剂的仿制药B制剂,其功效与A制剂对比的情况,但被查单位在结果试验中却偷梁换柱,用B制剂与B制剂自身进行对照,试验结果自然就毫无意义了。

  有的单位存在图谱造假问题。检查员要发现此类问题,则需要在电脑前察看上千张图谱,通过蛛丝马迹寻找到有问题的图谱,以确保试验结果的真实准确。

  此外,还有的单位存在修改数据问题,甚至有的被检查者为了掩盖其更改数据的行为,会更改整个电脑系统的时间,而检查员想要发现,除了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外,更要有耐心细心,工作必须一丝不苟。

  除了真实性问题以外,还有一类是违反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相关规定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试验用药品管理混乱、违背试验方案操作、生物样本分析不科学、方法学评价与样品检测交叉等,影响审评机构做出药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判断,需要检查员及时发现。

  权威分析显示,四大因素导致上述问题出现。一是申请人没有按照GCP相关规定履行对临床试验行为的监督责任。有的对临床试验过程不参与、不监督,有的授意或者默许临床试验造假。申请人委托的CRO对试验行为没有履行相应的监督责任,有的CRO甚至成为规避监管、弄虚作假的“教唆者”。二是临床试验研究者违反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没有将试验中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地载入病历和病例表中,不真实填写有关数据,甚至篡改数据。三是临床试验机构对临床研究项目管理不力,对研究结果不审查、不把关。四是有的药品监管部门对临床试验现场检查流于形式。对被查出临床数据真实性存在问题的,要立案调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分清各方责任。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从开展至今年6月30日,已组织了6批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工作,共派出检查组46个,组织检查人员366人次,核查品种68个(BE试验35个,二、三期临床试验33个,其中64个已完成核查报告转至国家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核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119家、生物样本分析单位23家,分布在全国25个省和直辖市。

  药品审核查验中心表示,临床数据是药品审评审批的依据,其真实性决定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因此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工作将继续深入开展,逢审必查,从严要求,严格按照《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开展核查工作。今后核查中心将继续扩充检查员队伍,预计2020年专职临床试验检查员将达200人。同时,还将加强检查员培训,以加快核查进度;继续保持公开透明的工作作风,做到查前公示计划,查后充分沟通,一把尺子量到底;进一步加强与药审中心的沟通衔接,规范核查要点和判定标准,与国际规范和技术标准接轨,建立科学、高效的核查体系;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处理,对于相关人员责任要一追到底;把“四个最严”落到实处,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公众健康。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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