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校园食品专项检查1个月办案50起
本报讯 3月10日~4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州教育局、工商局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共检查学校食堂873家、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873家、食品经营户573家,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0起。
此次专项检查分为学校自查和联合督查组监督检查两部分。学校重点对食品安全制度、应急措施、从业人员培训、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自查。联合督查组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200米区域内食品经营户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对学校食堂落实主体责任、持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立即责令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严厉查处。检查中,执法人员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82份,取缔无证幼儿园食堂1家,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1家,取缔非法流动摊贩16个,查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95公斤,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0起。
近日,联合督查组继续对各县市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询问了解掌握情况,对各县市城区学校和乡镇部分学校、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督查。目前,各县市学校对外承包的学校食堂由2014年的93家减少到5家,873家学校食堂获得以校长为法人代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的学校食堂由2014年的45%提高到现在的100%,达到“明厨亮灶”要求的学校食堂由2015年384家上升到现在的649家,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得到明显净化。(马玉山)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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