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 大治理——泉州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记事

  • 作者:朱青南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5-02-26 13:23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政府以2015年2号文件的名义,正式批复同意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送的第二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目录。这是自2014年7月17日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职能移交以来,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不断建立健全小作坊监管机制,逐步破解小作坊监管难题的又一举措。

  食品小作坊是现阶段与百姓生活密不可分的食品产业,其安全状况关系百姓民生,关乎各级党委政府形象。现阶段,绝大多数小作坊都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固定从业人员较少、生产条件简单、生产加工过程随意、自我检验检测手段不足、质量安全意识淡薄、质量管理制度缺乏等问题。这些问题势必造成食品质量难以保证,因此泉州市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帮扶,按照“分步走”战略,解决此棘手的问题。

  完善档案 分类治理

  “要对小作坊进行有效监管,首先要进一步摸清小作坊底数,掌握小作坊食品安全状况。”根据2014年福建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部署及《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要求,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精心组织各县(市、区)食药监局、各直属分局在2013年小作坊摸底调查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普查摸底,完善小作坊监管档案。截至2014年底,全市摸底确认小作坊1513家。同时,结合摸底排查工作,由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在社区公告栏、集贸市场、生产加工集聚区等重点区域张贴小作坊专项治理整顿通告,并向食品生产小作坊发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告知书》,督促其改进和完善生产加工条件,保证其所生产的食品质量安全。

  为了更好地解决食品小作坊的监管问题,泉州市局采取“分类监管、区别对待”的办法,重点突出城区、城乡接合部、食品生产集聚区等区域,组织各县(市、区)局、各直属分局结合辖区实际逐步开展分类整顿治理。生产传统低风险食品的,如具备条件,督促其依法申办生产加工条件核准,如暂不满足条件,限期整改、限期申证;对部分现做现卖、现制即食和前店后厂的摊点,对其进行梳理分类,分别办理食品流通、餐饮许可发证,有效地解决了过去小作坊无人监管的盲区;生产加工条件恶劣、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19人次,检查小作坊503 家(次),责令整改280家,责令停产19家,立案查处19起,取缔非法窝点6个,查处问题食品1万吨。通过对小作坊实施分类监管,有效地解决了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难的问题,确保了食品小作坊的质量安全。

   帮扶引导 规范目录

  由于机构改革职能交接等原因,泉州市食品小作坊办理《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速度偏慢,且一些地方大量传统特色的小作坊食品因未列入首批目录,不能获证经营。针对这些问题,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职能移交后,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第一时间启动报送第二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的拟定工作。在查处和打击小作坊违法生产行为的同时,积极主动服务,重点对首批目录(三类8品种)的小作坊开展帮扶指导,帮助小作坊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督促其取证生产。同时,组织各县(市、区)局、直属分局结合区域实际,对属于当地生产量大、涉及面广、与当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或属于地方传统特色的小作坊食品,且尚未纳入目录的,再次进行梳理,并组织技术专家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拟报产品适用的标准、定义和工艺流程,逐一推敲,共汇总上报肉制品、鱼糜制品、调味品等8类19个品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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