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市场监管“攻坚战”

  • 作者:王 乐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12-31 21:27

2014年终专稿(7)

  11月26日凌晨,广东省遂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的执法人员在该县遂城镇一幢居民楼内,一举端掉了一个涉嫌制售假冒奶制品的“黑窝点”。据当事人肖某、符某交代,他们组织人员利用原料奶粉、白糖、食品添加剂“无水亚硫酸钠”和水,在简易出租房内生产加工“鲜牛奶饮品”,冒充当地某合法乳品厂的产品向周边早餐摊销售,自2014年4月1日以来已经售出75200瓶。目前,肖某、符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这是广东省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又一案件。

  自今年8月底,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级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工商部门等相关部门强化组织、通力合作、统筹兼顾,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42.42万户次、食品经营户386.88万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4.29万个次。开展监督抽检25.36万批次,依法取缔无照经营2.28万户,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1142户,吊销营业执照642户,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1375个,查扣侵权仿冒食品36.19万公斤。累计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4.51万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749件,受理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68万件。专项整治行动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坚持打防结合 赢取“攻坚战”

  当前大部分农村地区经济落后,农民普遍消费水平较低,购买力较差,购买渠道有限,特别是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常识,识假辨假能力不强;一些不良经营者向农村地区销售过期及问题食品,一些不良厂家受利益驱动,无证生产,假冒、仿冒知名品牌,滥用食品添加剂,甚至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专门生产面向农村地区的假劣食品等。针对农村食品市场的这些突出问题,各地在“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中,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协同作用,集中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取得明显效果。

  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各地监管部门对农村地区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集中排查和清理,重点排查乡镇、村屯、城乡接合部、农场、林场等区域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持证情况,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在专项行动中,重庆市落实小作坊登记备案要求,对近1万户小作坊进行了清理登记。宁夏回族自治区对“小饭桌”进行备案登记,按照边整边改的原则排查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或取缔191家“小饭桌”。

  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和原料的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各地监管部门以食品小作坊、小超市、农家乐、小餐饮、小摊贩、批发市场、农村地区食品流动摊贩和向农村食品经营者供货的游商为重点对象,重点整治农村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突出问题,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采购行为。整治期间,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省打私办、海口市海关等部门开展了打击涉嫌走私进口冷冻食品专项行动,共检查113家企业、173个冻库,扣押33吨涉嫌走私进口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食品。江苏省淮安市开展农村食品“净源行动”,给农村食品配上“电子身份证”,严把农村食品源头质量安全关。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各地以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大对农村市场食品标签标识的检查力度,加强对侵权仿冒和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及“山寨食品”的清理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安徽省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查获一起制售假酒案,查扣假迎驾贡酒4000余件,涉案金额200余万元,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云南省昆明市规范米线包装管理,实施米线“禁裸令”,全面禁止无预包装、无标签标识的米线进入流通环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该规定启动“零点行动”,对米线生产各环节实行全覆盖检查,对未获证米线生产小作坊实行一对一监控,没收无标识包装米线约15吨、原料大米16吨、淀粉6吨,罚款6万元。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各地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经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掺杂掺假、“五无”等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格检查原辅料进厂查验、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标签标识、出厂检验和销售去向等情况。整治期间,浙江省湖州市查处以甲醛处理猪血冒充鸭血案,现场查获甲醛4瓶以及问题猪血鸭血1吨多,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查处用白糖、葡萄糖粉、白矾熬制假冒蜂蜜并添加不明添加物和花粉香精案,现场查获假冒蜂蜜2000余公斤,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山东省薛城市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案,现场查获的无标签“凉皮精”和200余斤凉皮中均含有大量非食用物质“硼砂”和“硼酸”,当事人已被依法刑拘。

   创新监管方式 布控“阵地战”

  由于各地所面临的农村食品市场的实际情况和监管难点不同,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立足本地实际,创新监管思路,强化监管手段,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了监管水平。

  在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制度方面,各地拓宽思路,积极探索,找到了行之有效的办法。海南省实行“问题导向,清单管理,靶向治理”的监管思路,依托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日常检查,运用清单管理,结合靶向治理的有效整治措施,着力解决了几类重点食品不合格率长期居高不下的问题。浙江省开展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专项整治,推动农贸市场自制食品全链条安全保障机制建设。湖南省在邵阳市8个村试点推行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制度,发动和引导农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安徽省芜湖市探索出一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农贸市场“119”、“228”的监管模式。湖北、湖南、浙江、黑龙江等地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和风险管理试点工作,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和消费者多方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

  监管手段的创新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也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福建省利用POS机检验食品是否在追溯系统进行备案,对于未备案食品通过票据追溯批发源头。云南省为乡镇配置了129辆食用农产品质量流动检测车,方便源头监管。江苏省南通市为工商执法人员配备“单警执法音视频记录仪”,提高了监管效率。

  一些地区针对食品小作坊、小超市、农家乐、小餐饮、小摊贩五类监管难点问题,通过实践摸索逐步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管理规范。例如,山西省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试点工作;天津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现场制售、食品流动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内蒙古、浙江省等多个省(市、区)探索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模式,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的管理力度,从制度层面完善农村集体聚餐监管。

   深化整治成果 转向“持久战”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属于短时期的“攻坚战”,打击是手段,规范是目的。彻底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和“顽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更需要开展“持久战”。

  据悉,下一步,各地将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整体素质上,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社会环境,加强调查研究和探索实践,不断创新监管手段,推动长效机制建设。譬如,在探索管理创新方面,要结合地方产业现状、民风习俗等具体情况,制定具有地方特色又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在推动社会共治方面,探索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推行有奖举报制度,更好发挥12331、12315等平台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互动机制;在加强教育引导方面,不仅要加强对消费者、从业者的宣传教育,也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引导舆论客观公正报道食品安全信息,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在科技创新方面,要注重信息化、快速检测等实用技术支撑手段在基层监管执法中的运用,提高监管效能和风险防范能力。(本报记者  王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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