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当加强

  • 作者:朱凌志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11-27 13:31

  为解决建筑工人的日常饮食,建筑工地食堂应运而生。差不多每一处建筑工地都设有食堂,但多为临时搭建,因陋就简,食堂选址、食品加工场所均达不到餐饮服务安全卫生标准,从业人员卫生安全知识缺乏,无证无照经营现象普遍。这些隐患对广大建筑工人的饮食安全构成了威胁。

  客观而言,建筑工地具有临时、分散、流动性强的特殊性,尤其是小型建筑工地,工期更短,人员流动更快,作为生活辅助设施的工地食堂自然不能久存,也因此成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但笔者认为,无论何种情况,都要确保建筑工人的饮食安全,笔者认为可从两个层面入手,实行监管。

  强化准入审批

  首先,必须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各地监管部门要从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入手,要求建筑工地食堂必须持证经营。对申请开办食堂的建筑工地,要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其餐饮服务用房、流程布局、加工制作和消毒等设备设施配置,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合规者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律不发许可证。同时对未办理许可证经营的,依法严格处理。

  其次,必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监管部门一方面要经常督促建筑工地食堂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减少加工制作高风险食品。要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严防食品交叉污染;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工地食堂关键环节的监督控制,针对重点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验,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状况,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工地食堂。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作为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的重要检查内容,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巡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再次,必须实行动态跟踪监控。监管部门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联手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实施跟踪监督,通过构建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网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及时通报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监督检查情况及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最后,依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严查建筑工地食堂无证经营、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整顿规范建筑工地食堂的餐饮服务行为,保证建筑工人的餐桌安全。

  落实主体责任

  建筑工地食堂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配套服务机构,其食品安全责任必然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为此,需要施工企业对建筑工地食堂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岗前培训档案,保证所有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此外,建筑施工企业还应该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创造条件,有效组织开展工地食堂应急知识培训与演练,提高防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报告,把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程度。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