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第一季度广西药品质量公告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广西食品药品监管局
  • 2014-09-06 09:58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将《广西药品质量公告》[(2004)第一期,总第10期]予以发布,并就抽验情况及不合格药品的查处问题分三部分通知如下:
    一、广西各药品检验所工作概况
    (一)广西各药品检验所2004年第一季度对796个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抽验药品585个品种、2943批次;其中128个品种245批次药品不合格,品种不合格率为21.9%,批次不合格率为8.3%。按化学药、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中药材(含饮片)分类,分别有58、55、24、3、105批次不合格,分别占不合格总数的23.7%、22.4%、9.8%、1.2%、42.9%。
    (二)自治区药品检验所共抽验242个品种595批次药品,其中有19个品种26批次不合格,品种不合格率7.9%,批次不合格率4.4%。
    (三)各区域药品检验所共抽验513个品种2348批次,其中有112个品种219批次药品不合格,品种不合格率21.8%,批次不合格率9.3%。
    二、本期公告不合格药品情况
    经检验,在5个生产企业生产的4个品种5批次药品不合格( 附表一);从14个医疗机构制剂抽验18个品种31批次药品不合格( 附表二);从41个经营企业经营的36个品种46批次药品不合格(见 附表三);从39个医疗机构抽验的38个品种48批次药品不合格(见 附表四);从81个被抽样单位抽验的44个品种105批次中药材(中药饮片)不合格( 附表五);在10个被抽样单位抽验的8个品种10批次涉嫌假冒药品( 附件二)。
    三、不合格药品的查处
    对本次药品质量公告涉及的162个单位的245批次不合格药品,各药监局要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涉及辖区内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对发现附件二所涉嫌假冒的药品,要立案调查,如实假冒,严肃查处,并追查进货渠道。查处结果于2004年8月1日前上报我局市场监督处,我局将对查处结果情况进行统计,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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