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颁布施行壮药材质量标准
据新华社讯 作为广西第一部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壮药材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壮药质量标准》日前正式颁布施行。医药界专家认为,《标准》的颁布施行将结束几千年来壮药材无法定技术依据的历史。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谭明杰表示,《标准》的颁布施行,将对推进壮药和我国民族医药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产生积极影响。
在此次《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广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成立了专门机构,在广泛征集广西地产及习用壮药材的基础上,经中医药、壮医药专家推荐、遴选、审核和专家委员会的复审,通过公示广泛征求修订意见,共收载壮药材164种,其中,植物药145种,矿物药3种,动物药10种,提取物6种。
壮医药是我国中医药和民族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内涵。壮族早在秦汉时期就已学会使用大量地产植物、动物和矿物药,并随着历史变迁和医药沿革而逐步发展成独立的民族医药。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医药各界人士的大规模的民族医药古籍普查和发掘研究,《中国壮药学》、《中国壮医内科学》、《中国壮药志》等壮医药著作已经被系统地整理和出版,壮医药事业取得不断进步,目前壮医药的理论体系、医教研体系和产业体系已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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