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采购 廉价老药可搭"直通车"

  • 作者:黄每裕;杨月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8:00

    据中国医药报讯 广东省日前正式公布了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和2007年阳光采购公告,标志着该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限价竞价阳光采购活动正式启动。此次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和通知已在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gdmpc.cn)上发布。
    阳光采购活动从10月15日已开始接受药品生产企业的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前去参加申报。采购人范围是广东省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已参加各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乡镇医疗机构。采购周期为一年,从200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据悉,此次阳光采购活动的药品目录将分为“限价竞价”和“不限价不竞价”两类。“不限价不竞价”目录药品包括急救药品、廉价普通药品、罕见病种用药、管制药品及临床用量小的药品等。这些药品不需要进入限价竞价环节,通过专家论证,将搭上"直通车",直接挂在网上,供医疗机构采购。这个举措旨在改变以往“廉价常用药无企业投标”的尴尬局面,保证质优价廉老药的市场供应。
    而参加招标的药品,首先要过“限价”门槛。方案规定,政府定价药品给采购平台的报价不得高于“物价部门最新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扣除医院顺加差率”后的价格。如果是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就根据往年的中标价,从低到高按照专业公式进行计算以便“划线”,高出限价的药品,没有入围资格。
    过了限价关以后,同一品规的药品还需经过三次竞争,才有望入围。方案规定,报价共分三次,每次报价都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每次报价结束后,同竞价组内所有品种最新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末位淘汰高价品种,剩余品种进入下一次报价或直接入围。
    如果有的药品只有两个厂家报价,有可能会联手抬高价格;也有药厂可能统一不接受测算的价格,但医院又需要这类药品。这时会采取人机对话谈判、面对面谈判,专家和药厂进行“讨价还价”,确定合理价格。所有谈判过程会全部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各方面监督。
    政府定价品种经过“限价竞价”后,如果价格还是高于其原来在该地市的中标价,那么还是按照原来的中标价来定价。
    业内人士认为,广东省此次开展的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废除了全省各地市各自招标的分散模式,简化了组织和操作程序。全省建立“大一统”的药品购销平台,把信息全部挂在网上,限价竞价的全过程都可接受公开监督,使操作更加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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