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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局推进化妆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为推进化妆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细化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扬州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定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连续生产一年以上的化妆品生产企业须进行分级评定,根据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价性抽样情况、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情况、诚实守信生产经营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信用评定,评定等级分为诚信、守信、警示、失信。
下一步,扬州市局将根据评定结果对生产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对诚信企业向社会公布并予以表彰,对警示、失信企业增加检查和抽检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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